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青岛市公共研发平台建设方案 青科计字〔2012〕42 号

2014-11-6

青岛市公共研发平台建设方案

青科计字〔201242 

2012-09-03

为加快千万平方米孵化器和公共研发平台发展建设,全面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特制定公共研发平台建设方案。

一、建设思路

公共研发平台是我市千万平米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源头,是全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关键,是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重要内容,是聚焦区域产业发展,服务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建设公共研发平台有利于科技创新资源快速汇聚,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有利于战略新兴产业加速培育。

我市公共研发平台体系由市级公共研发平台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两大部分组成。市级公共研发平台旨在依托各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测中心等具有高层次资质的研发和检测机构建设一批起点高、范围广、辐射强的国内一流开放性公共研发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定位于服务各个区(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特色产业发展,依托当地骨干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一批开放性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二、建设目标

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创新能力为先导,以强化技术转移为重点,整合优势资源,创新转化模式,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开放协作、运转高效的科技研发体系。到 2016 年,在新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和海洋开发及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建成 20 个国内一流、国际水准的市级公共研发平台;建设 30 个运行高效、开放共享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为全市千万平米科技孵化器建设和蓝色经济区发展提供技术创新支撑。

三、规划布局

在蓝色硅谷重点围绕蓝色经济发展,在蓝色硅谷核心区布局建设海洋新材料、海洋仪表与船舶装备、深海技术与装备、海洋生物与医药、海水健康种苗、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和海洋节能环保等海洋科技公共研发平台,抢占蓝色硅谷科技公共研发平台制高点;在蓝色硅谷一带面向通信与信息、新材料等产业,布局建设信息通信及云计算服务、半导体照明 和生物制造等公共研发平台,打造崂山科技城创新高地。

在西海岸经济新区依托现代港区建设发展,建设现代物流、先进制造、石油化工、高性能材料、信息服务、节能环保等公共研发平台,支撑西海岸的港航物流和先进制造体系建设。

在胶州湾北部新城面向软件与服务外包、蓝色制造等产业,建设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外包、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与医药、生物种业等公共研发平台,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环境。

在中心城区依托科研机构和高校,布局建设橡胶化工、农产品及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和创意设计等公共研发平台,加快老城区产业转型升级。

在各个区(市)结合当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产业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专业技术公共研发平台,辐射带动当地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四、建设要求与模式

(一)建设要求

公共研发平台应具有开放性与专业性,明确技术创新方向,拥有专职机构与人员,主要开展专业技术及工程化研究、行业检验检测,其他业务包括技术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科学数据共享、科技文献服务、仪器设施共用、资源条件保障、试验基地协作、创业孵化服务等,以期为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

(二)建设模式

公共研发平台建设按照科学布局、集约发展的总体要求,遵循政府引导、多元融资、市场运作、专业管理、开放共享的建设原则,探索多方式建设模式。主要模式有:一是区、市政府(管委会)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中,统一规划,整体运作,建设开放性、专业性的公共研发平台基础设施,配置仪器设备,联合高校、院所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运作;二是鼓励企事业单位的研发机构,建设开放式的专业技术公共研发平台,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辐射带动区域和行业科技创新;三是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运营机构以资金和土地等资源,高校和科研院所以资金和无形资产,吸纳部分社会资本,共同组建开放式专业技术公共研发平台,为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研发服务。

(三)公共研发平台条件:

1、市级公共研发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检验检测中心等国家级研发检测机构;

拥有本行业领域一流的专业技术团队和技术开发条件设施,设备总价值不低于 5000 万元;领军人物为我市该领域的学科技术带头人,专职技术服务人数 20 人以上,中高级职称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不低于 50% 年服务单位数量不少于 100 家。

2、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具备以下条件:

依托所在区(市)骨干企业和相关科研院所,整合区域内研发资源联合共建,其设备总价值不低于 500 万元;

专职技术服务人数 10 人以上,中高级职称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不低于 30% 年服务单位数量不少于 50 家。

五、保障措施

一是统一规划、统筹运作。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中,将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纳入整体建设规划和融资方案中统筹考虑,建设开放性、公益性的公共研发平台基础设施,配置仪器设备,联合高校、院所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运作。

二是加大投入、强化引导。对于重点支持的 20 个市级公共研发平台,市政府将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对于各区域性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各区(市)政府应给予财政专项支持。

三是开放共享、补贴运行。强化全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协作机制,对各类公共研发平台的仪器共享协作、检验检测等开放性服务,给予20%的共享协作补贴。

四是通过科技金融手段,多模式建设运营。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加快公共研发平台建设发展。